在广东深圳的一处村庄,560个电动自行车的充电位都归一家运营商所有。村里的几百个家庭,上班、购物、接送孩子都依赖电动车,充电成为日常必需,而村民们却只能选择这一家公司。更让人苦恼的是价格,业主随时可以调价,完全不提前通知,也没有告示。最初3块钱可以充满电使用6小时,现在同样的钱却只能支撑3小时。算账后发现,电费仅占几毛,更多的费用都是服务费,比例极高,久而久之,这成了一笔不小的开支。
这一独占现象源于运营商绕过物业,私下与房东签署协议,使得竞争对手无法进入。在社区的解释中,他们也许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,认为多家运营商进驻可能导致混乱。但在定价问题上,社区则无能为力。村民对此感到越来越不满,开始集体投诉,但最终得到的答复是“不予立案”,理由是这属于市场调节价,商家有权定价,政府无法介入。实际上,市场调节价的前提是必须存在竞争,但在这个村庄,唯一的选择让这个前提无法成立。
投诉的根本问题在于村民认为收费过高,而“高价”恰恰是市场调节的结果,监管部门不能对此进行干预。真正能引起监管注意的是价格调整的不透明和缺乏公告。根据相关法律,商家必须明确标示收费,然而村民却对这点重视不足,导致问题被忽略。若想降低费用,最有效的方法是引入其他运营商,增加选择的多样性,只有在有竞争的情况下,价格才可能有所降低。因此,村民们应该关注的问题,不只是价格高低,而是选择权的缺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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